通知文件

关于开展房屋建筑领域市场秩序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文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6 浏览次数:2334次

各区市城乡建设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综保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我市房建领域市场秩序,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从根源上遏制欠薪行为发生,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领域市场秩序整治攻坚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被纳入重点监督、上年度动态核查不合格、拖欠建筑工人工资、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和项目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整治重点

  围绕工程承(发)分包、企业资质合法合规、人员到岗履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落实等方面,重点整治以下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一)工程承(发)分包方面

1.建设单位未落实总承包负责制,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包的行为;

2.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重点检查总承包企业及专业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重点整治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行为;

4.施工单位转让、出借资质,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二)企业资质合法合规方面

1.企业净资产等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2.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以及技术工人的资格、专业等级及数量是否符合要求,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3.资质标准中对设备、机械和厂房有要求的,核查设备和机械的购置发票、厂房证明与实际状况是否一致;

4.建筑业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三)项目组织管理及人员到岗履职方面

  1.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组建项目管理班子,未按要求配置关键岗位人员、专职劳资员的行为;

  2.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未报请主管部门或建设、监理单位审核随意变更,管理人员不到岗、不到位或替代履职的行为;

  3.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建立劳动工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行为。

  (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落实方面

  1.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分包单位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按月足额银行代发等制度情况;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按时、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行为;

  3.项目未开通或未规范使用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的行为,重点检查项目全员考勤、全员线上代发工资、平台预警信息及时整改处置等情况;

  4.现场未设立维权告示牌或公示信息不完整、信息错误,工人工资发放、考勤信息未公示,施工、监理日志关于劳务用工管理方面记录不规范等行为。

  三、整治方式

  采取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排查和市住建局暗查暗访、随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各区市全面排查攻坚阶段,4月10日-4月25日;

  市住建局督导核查阶段,5月10日-5月21日。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梳理,细致排查。本次整治攻坚行动要求覆盖我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对在建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不流于形式,保证排查质量。

  (二)深挖重点,严肃处理。对承分包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对人员到岗履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要严格按照《威海市建设市场责任主体信用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信用考核管理,突出工作重点,保证排查深度。

  (三)压实责任,逐项整改。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跟踪落实逐项复查,避免大而化之,问题反复发生,久拖不决,保证排查效果。

(四)惩奖结合,差异管理。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排查整改工作,选树一批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作为“标杆”和“样板”,形成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同时严肃处理、通报、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

请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将本次整治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于5月7日前报市住建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督导核查攻坚阶段进行复核抽检,并对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作开展不力的区市进行约谈,视情况进行通报。请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此次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李典,姜清华

联系电话:5232593,5231322。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