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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防御第13号台风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文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9-18 浏览次数:1046次

各有关市防指:
    今年第13号台风“韦帕”今天下午16时中心位于北纬23.1度,东经126.4度,中心气压960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40米/秒(13级)。目前,台风中心正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西北方向移动。据中央及省气象部门预报,台风有可能对华东沿海地区造成影响。对此贾万志副省长做出重要指示:“请省防指、省海洋渔业厅迅速作出安排,做好迎战台风的各项准备。请新闻媒体连续播报。”为进一步做好第13号台风“韦帕”的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制落实。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要视情况及时上岗到位,强化对防台风及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及早准备,根据天气变化和台风发展情况,适时启动防台风预案。
    二、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要继续加强监测,开展滚动预报、及时分析预报台风发展趋势;沿海各市防指要进一步研究防台风形势,明确防御重点,落实各项防台措施,根据气象预报,及时对人员转移、沿海防风、水库防洪保安工作等作出部署。
    三、强化工程安全管理,做好水利工程调度。要坚持24小时巡查值守,超限运行的水库要迅速降至允许水位以下,蓄水较多的水库适时做好防水准备,做好库、河联合调度,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防合预案,履行职责,做好防台的各项准备。电力、通讯、交通、供水等部门要做好防台应急保障工作;建设、市政、房管等部门要及时检查城市基础设施、排涝设施、危房、高空作业、行道树、电力通讯线杆、广告牌等的安全状况,进一步检查城乡居住住房防风安全情况,做好防范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学校的防台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对渔船避风和沿海养殖业防台的指导工作;海事部门要加强对海上船只检查指导管理。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