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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关于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做好防抗大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文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1-08 浏览次数:1106次

鲁海事传真【2007】01051

各分支局:
    据山东省海洋气象台11月08日0500时的预报:大风警报:预报各海区南风5-6级,今天傍晚前后转北风6-7级。根据《山东海事局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制度》规定,现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贯彻落实交通部海事局、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和我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防范大风各项安全工作。
    二、加强与当地专业气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及时掌握最新的气象信息及未来气象变化趋势。
    三、向航运、港口等单位发布相应的预警信息。
    四、通知渔业、海洋、旅游等搜救中心成员单位,敦促其落实防范大风天气的各项安全措施。
    五、根据实际风力情况和船舶抗风等级,认真落实船舶适航风级规定,控制船舶开航;提醒滚装船舶加强对车辆的绑扎系固;加强对车辆舱的巡查;加强现场巡查监管,确保船舶安全。
    六、加强对锚泊、避风船舶的监控,为来港避风船舶指定锚位,提供助航服务,确保船舶安全。
    七、加强值守,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够及时协调船舶实施有效救助。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