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海事传真【2007】01051
各分支局:
据山东省海洋气象台11月08日0500时的预报:大风警报:预报各海区南风5-6级,今天傍晚前后转北风6-7级。根据《山东海事局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制度》规定,现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贯彻落实交通部海事局、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和我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防范大风各项安全工作。
二、加强与当地专业气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及时掌握最新的气象信息及未来气象变化趋势。
三、向航运、港口等单位发布相应的预警信息。
四、通知渔业、海洋、旅游等搜救中心成员单位,敦促其落实防范大风天气的各项安全措施。
五、根据实际风力情况和船舶抗风等级,认真落实船舶适航风级规定,控制船舶开航;提醒滚装船舶加强对车辆的绑扎系固;加强对车辆舱的巡查;加强现场巡查监管,确保船舶安全。
六、加强对锚泊、避风船舶的监控,为来港避风船舶指定锚位,提供助航服务,确保船舶安全。
七、加强值守,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够及时协调船舶实施有效救助。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