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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委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农民工工资管理暨市区散流物体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发布文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18 浏览次数:2537次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安全生产和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经验,研究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管理机制,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部署开展市区散流物体运输专项整治,确保市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3月18日上午,市城乡建设委在东山宾馆东山会堂召开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农民工工资管理暨市区散流物体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本次会议由市建管处吴洪涛处长主持,市城乡建设委岳初建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城乡建设委邵明光科长宣读了《关于对威海东新置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通报》,市建管处王鹏辉副处长宣读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散流物体运输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部分开发和施工企业代表做了表态发言,签署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及散流物体运输管理承诺书》。
    会议要求各单位认真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完善科学管理、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全市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岳主任重点讲了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一是2011年是我市创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决胜之年。市委、市政府对市区建筑渣土及散流物体运输问题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治理效果。但在一些项目中认识不到位、整改不彻底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我市建筑业连续多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总体态势保持稳定。但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基础不扎实的问题仍然存在,稍有麻痹松懈,就可能形成反弹,保安全稳定的压力和任务还十分艰巨。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强化措施,扎实苦干,坚决完成今年的创城各项测评指标。三是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与往年同期相比,越级上访、发案总数、涉及人数、拖欠总额等主要指标均下降80%以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表扬。但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不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及时、劳资纠纷调处不积极等问题隐患仍然没有彻底消除。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创新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不断强化农民工规范化和人性化管理,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确保建筑渣土及散流物体运输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必须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今后土石方工程要开工,必须经过招标投标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总承包队伍,必须依法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以及施工许可手续。二是实行保证书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施工单位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前,要分别向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管部门提交承诺书。三是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主体工程完工、施工队伍撤出后进行配套设施建设,现场仍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管理,封闭围挡不得撤走,出入口、道路等硬化确需开挖的,必须采取相应降尘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工并恢复。四是强化执法措施。凡是基础土石方工程施工或配套设施建设,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累计两次的,要取消其在威海市范围内的项目开发资格;其它建设单位,两年内不予批准项目建设。对于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施工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取消其在威海市范围内一年的投标资格。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一是着力抓好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要将深基坑、高大模板及支撑系统、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春季防火、临时用电等方面做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安全隐患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不批准复工。二是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要进行登记造册,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重大危险源全部纳入日常监管范围。要着重加强建设类企业尤其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动态管理,加强工程承发包管理和中标后的跟踪管理,实行市场和现场联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行为。目前正在实施的老旧小区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队伍要切实履行总承包责任,做好易燃材料、物品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消防安全。三是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处理到位,全力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创建活动的奖励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建设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夯实全市建筑安全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农民工业校建设,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知识和技能。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坚决惩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制度,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农民工工资发放备案制度、新开工建设项目审查制度和清欠约谈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拖欠行为的发生。二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秩序。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要对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觉纠正存在的问题。施工企业坚决禁止以包代管,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资格的“包工头”和社会零散人员。用工企业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对内部用工管理、持证上岗作业和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负直接责任。三是努力提高建筑用工法制化诚信化水平。施工现场要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管理责任人信息,《建筑业农民工维权知识问答》要做到农民工人手一册,积极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凡是年内拟表彰的各类荣誉称号,实行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一票否决制”,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农民工群体上访、越级上访等问题的一律不得参加评先选优活动。
最后,岳主任强调,2011年是建党90周年,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搞好建筑施工现场散流物体运输专项治理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和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事关城乡建设系统行业形象,意义十分重大。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严格管理,真抓实干,为建设精品宜居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各市(区)建设局分管局长和建管处处长,环翠区、高区、经区质监站、招标办、工程建设科、开发办主要负责人,市建管处、质监站分管负责人,市区及在市区范围内有项目的开发(建设)、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房屋建筑总承包和土石方分包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外地进威施工企业驻威负责人等约420人参加会议。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