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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管处部署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

发布文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15 浏览次数:4798次

    2012年4月15日上午,市建管处召开市区建筑主管部门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调度会议。会议由市建管处处长吴洪涛主持,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我国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实现初步可持续发展的先进典型。2012年4月17-20日,我市将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这是对我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次重大检验,是事关全市人民利益和威海城市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我市顺利完成复查迎检各项任务,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和市政府、市建委要求,针对我建筑施工现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处长吴洪涛就做好复查迎检工作就以下几点经行了强调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12年威海市建筑施工现场渣土扬尘及散流物体运输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停止所有土石方施工和散流物体运输。
    二、施工现场的商品砼运输要避开交通高峰期,商品砼运输车辆要逐车检查防撒漏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三、施工现场物料要堆放整齐,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沙、石子等)和堆土必须采用绿色密目网双层覆盖,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临时堆放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裸露地面要进行碾压并及时洒水,场内车行道路硬化处理,确保无扬尘。
    四、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加强现场噪音控制,对噪音过大的施工要坚决停止,杜绝施工扰民现象。
    五、施工现场车辆清洗后,出入留在路面的车辙痕迹要及时清理,围挡和密目网破损的要立即修复。
    六、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监督人员将进行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督办,对由于工作不力影响复查迎检的单位,将给其记不良行为记录、资质降级,外地施工企业将清出威海建筑市场的处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