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
建筑工程安全报监
二、办理程序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对申报材料初审,并按照建委行政审批科要求组织现场检查。
三、申请条件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工程中标通知书,图纸审查意见书;
2.《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四份、《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四份(见威海建筑业网);
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临时设施搭设(设置)计划(提供临建设施阻燃合格证,外围档设置方案);
4.建设单位已预付给施工单位所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相关记账收据凭证复印件及支付计划;
5.专项安全施工设计(方案、措施),有深基坑的基础应提交具有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方案(图纸),基坑支护图纸审查意见书及支护、开挖专家论证;
6.已安装塔吊的检测合格证书;
7.建筑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8.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监理单位提供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四、办理时间
7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行政审批中心建管处36号窗口
电话:5892215
六、审核机构
威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施工科)
七、详情请登陆威海建筑业网(www.whjzy.com)查询。
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表格
建筑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
建筑施工现场土方、垃圾堆放地点备
外墙保温安全报监办理审批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