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建管质安〔2016〕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本地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市建管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并于5月31日前向市建管处报送《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二、市建管处将于6月1日起组织人员对各区、市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企业总数不低于本辖区企业总数的20%。
联系人:苗翰良;电话:5286750;
电子邮箱:whjgcsgk@126.com
附件:《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省局原文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doc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