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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文号:威建管字【2018】】4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7 浏览次数:3257次

各区市建管处(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8月27日、28日夜间,我市将有强降雨天气。省、市两级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及时部署安排,扎扎实实做好防灾、避灾、减灾、救灾工作。特别要防止思想麻痹,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预警预案,科学调度安排,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建筑行业加强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各区市建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工作重点向防汛排涝方面转移,做到重心下移、工作前移,明确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做到责任到岗、到人。

    二、加强汛期施工安全

    要严格落实建筑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防止建筑起重机械带病运转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垮塌,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消除事故安全隐患。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停止危险作业,防止深基坑垮塌、地基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事故的发生。对学校、医院、小区周边、临街的建筑工地,要开展施工现场临时围墙、临时建筑的安全排查。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施工。

    三、强化防汛保障能力

    各地要做好各类物资的储备工作,要根据不同地区特点,动员辖区企业积极行动,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水、内涝等灾害,防汛物资的储备要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确保发生灾害时,能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

    四、完善应急值守制度

    严格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严明值班纪律,规范值班行为,严防值班脱岗、空岗和其他问题的发生。在主汛期,要强化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区市建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提升预警预判水平,落实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内涝灾害的工作合力。


    附件:市建管处夜间值班表

    

威建管字【2018】】41号附件.docx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