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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关于开展建筑工地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文号:威建管字〔2018〕5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3 浏览次数:2902次

各区市建管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保障施工现场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推动全市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建管处将于近期对各区市建筑施工现场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组织领导情况:是否制定施工现场禁放工作方案、检查办法,是否建立检查台账,相关工作制度、措施是否落实;

    (二)宣传发动情况:是否在各施工现场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放宣传活动;是否做到宣传发动全覆盖; 

    (三)部署落实情况:是否按部署要求将禁放工作下传到各施工现场,是否明确禁放责任,是否组织企业自查和开展属地检查工作;

    (四)违规查处等其他工作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燃放情况;各区市主管部门对违规燃放查处是否及时;

    (五)其他亮点工作。

    二、检查方式

    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等手段,到各区市建管处(办)及有关单位查看相关档案文件后,随机抽查一定比例的工地现场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宣传发动情况和部署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元旦、春节期间的建筑工地看守人员少、可燃建筑材料多,部分工地现场消防设施不完善、处置力量薄弱,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各区市要高度重视,认真传达通知精神,建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和检查台账,组织施工企业开展安全自查,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巡视检查,切实做好我市项目施工现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组织自查。各区市要组织施工企业通过拉横幅、LED屏播放标语,张贴禁放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禁放宣传,确保工地管理人员及工人知晓相关政策,杜绝在开工、封顶等庆典时燃放烟花爆竹,组织属地施工企业进行安全自查,规范建筑材料管理,进一步落实禁放通知要求。

    (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区市要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工作方案和检查台账,对全部施工项目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组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要逐一登记,并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四)全面排查,严查重罚。检查期间,各区市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严禁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建立健全建筑工地现场烟花爆竹禁放检查工作长效机制,规范危险化学品和建筑材料存贮管理工作,市建管处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督导巡查,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建筑工地现场安全。

    联系人: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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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