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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文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07 浏览次数:5363次

各区市建管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春节后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良好开局,现就做好2019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严格建筑市场行为。认真落实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精神,对存在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并责令改正,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

(二)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压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严格监理单位监督责任。重点检查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行为落实情况,确保安全管理措施到位,项目人员全部到岗履职。

(三)落实安全教育培训。针对节后新进场或转岗工人较多的特点,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组织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宣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培训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强调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四)强化危大工程管控。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根据项目实际制定现场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方案编审、交底、实施重要环节,加强施工全过程管控。

(五)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现场基坑开挖、支护及监测按方案实施情况;外脚手架防护情况;起重设备、施工机具运行前的检查、调试及维护情况;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及现场配备使用情况;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用电、用火、用气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电气焊割场地、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危险区域的消防设施和应急管理情况。

(六)抓好施工扬尘防控。严格按照《威海市建筑施工围挡及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全面提高施工现场扬尘治理“6个百分百”标准,确保现场视频监控、扬尘监测两个设备有效运行

(七)巩固烟花爆竹禁燃成果。各参建单位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我市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要求,坚决禁止燃放“开工炮”。

二、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从即日起,各区市要制定本区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组织本区内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工程安全情况检查清单》(见附表2)逐项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并形成自查档案。对于符合复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参建各方组织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报《建筑工程节后复工自查表》(见附表1)报工程属地建管机构进行复查。

(二)属地排查检查。各区市建管机构要按照《工程安全情况检查清单》(见附表2)内容组织对本辖区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检查情况填报《复工前安全检查汇总表》(见附表3),并形成复工检查档案。在此基础上,同时对长期停工的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并填报《长期停工工程情况检查表》(见附表4)。所有工程项目未经属地主管部门检查验收一率不得施工,对未经安全检查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的,要责令停工整改。

(三)行业督导检查。市建管处将于3月中旬组织节后复工督查工作。在各区市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调阅各区市建管机构复工检查工作档案,并随机抽取部分在建项目进行检查。

(四)工作总结通报。复工检查结束后,市建管处将对全市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通报。

 三、工作要求

各级建管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严格监督程序和监督责任,认真组织春节后复工检查。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本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提升行动、施工扬尘治理提升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安全生产预防能力,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表1.建筑工程节后复工自查表

附表2.工程安全情况检查清单

附表3.节后复工安全检查汇总表

附表4.长期停工工程情况检查表

 

                                 2019年3月7日

节后复工检查通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