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 鲁建执字[2014]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宋泰志等2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李伟国等4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毕志国等1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企业变更加延续注册条件,孙平婷等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加延续注册条件,在威海建筑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公示人员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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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宋泰志等2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李伟国等4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毕志国等1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变更加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孙平婷等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加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威海市建管处关于2019年第6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加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附件.xls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