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

关于调整威海市建筑施工诚信企业等先进单位鼓励优惠政策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文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06 浏览次数:2832次
各市区建管处:
2013年度威海市建筑施工诚信企业、威海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管理、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自2014年2月12日起一年内享受鼓励优惠政策。2014年度威海市建筑施工诚信企业、威海市建筑农民工工资管理先进单位正在评选中,将于2015年2月底公告。
为鼓励先进,在行业内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实现创先奖励政策的无缝连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原2013年度诚信企业、农民工工资管理、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在2015年2月28日之前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仍继续享受2014年度规定的鼓励优惠政策。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