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

市建管处关于2016年上半年建筑市场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文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19 浏览次数:4099次

各区市建管处(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督导建设主体各方严格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市建管处上半年开展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市场行为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采取随机巡查的方式,共检查了全市范围的43个工程项目。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各级建筑管理部门能认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格市场监管,大多数工程参建主体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各项责任制度,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程序,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稳步提高。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不少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的情况。检查中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停工整改通知书21份。市建管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提出了处理意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一些工程项目在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和图纸审查手续过程中,擅自开工建设。个别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转包行为,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二)工程项目管理责任不到位。一些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班子存在人员配备不到位、缺岗和越权履职的情况,现场施工资料记录不齐全、不真实,存在越权审批和代签、补签现象,极易引起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 

    (三)总包负责制未落实。一些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把基础土方、装饰装修、门窗工程、防水工程等单项,分别承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中标单位只负责主体施工,施工合同不确定或合同滞后,导致施工组织混乱,工程工序衔接配合不紧密,造成工程质量通病和安全事故隐患。

    三、处理决定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决定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及违法转包的参建单位,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给予处罚;对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到岗、责任不落实的参建单位按照《威海市建设市场责任主体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记不良行为记录;对3名项目经理全市通报批评(详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问题整改。各受检单位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书面上报工程所在区市建筑主管部门。各区市建筑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企业自查自纠,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狠抓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要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工程参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部门联动,从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单位招标投标、施工合同备案等环节入手,严格把关,切实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三)探索建立规范建筑市场的长效机制。要依法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督导责任主体提高守法意识。要落实监管责任,开展联动监管,确保工程项目依法有序进行。要制定切实措施,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有效监管,建立起规范建筑市场的长效机制。


    附件:2016年上半年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处理意见

    

2016年威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上半年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处理意见附件.doc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