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建管处、市直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租赁企业的市场行为, 根据《威海市建筑施工机械、器材租赁行业暂行管理办法》,市建管处拟于5月份对全市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0年底以前取得建筑施工机械租赁确认证书的企业。
二、考核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2、用于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完好情况;
3、施工机械设备故障排除、维修,定期检查情况;
4、租赁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5、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情况;
6、公司人员状况;
7、行业自律公约履行情况。
三、考核方式
采取自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5月上旬企业自查,按通知要求逐级上报自查情况。5月下旬市建管处将组织抽查。各市区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严格管理,对不按时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拒不整改的企业,将取消租赁确认证书,今后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的租赁业务。
附件: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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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