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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文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1-16 浏览次数:3113次

各市、区建设局、监察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监察审计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市建委、市监察局《关于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检查的通知》要求,自10月24日起,市建委、市监察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由市建委、市监察局有关部门、单位和高区、经区、环翠区建设局组成4个联合检查组,按照统一的检查标准,对中心城市在建工程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各市进行了抽查。中心城市区域共检查了工程项目128个,计302个单体工程,建筑面积250万平方米;对荣成、文登和乳山三市共抽查了工程项目24个,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等方面,共检查出各类质量、安全隐患4250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35份,下发停工通知书17份,其它问题责令当场整改,分别对9家、19家、2家、42家违法违规企业进行取消3个月投标资格、罚款、清出威海市场和记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同时,对13家遵纪守法、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良好的企业记良好行为记录(详见附表)。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建筑市场秩序总体良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稳中有升,主要体现在:
    一是大部分工程项目都能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办事程序。建设单位的法律意识有较大提高,大部分工程都依法办理了规划、用地、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大了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开工的处罚力度。荣成市今年共对32项建设手续不齐全的工程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情节严重的17项工程进行了26.1万元的行政处罚,有效地震慑了少数法律观念不强、意识淡薄的工程参建单位。
    二是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各有关责任单位贯彻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基本都能依法履行应承担的责任。勘察和设计成果均按规定进行了审查,未发现无资质、超资质承揽业务的现象;施工单位基本能按规定上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也都基本能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在所检查的工程项目中,多数施工企业都单独编制了脚手架、模板、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技术保证资料比较齐全,诸如原材料试化验、混凝土试压强度、钢筋焊接等能按照规范要求取样试验。监理单位对安全监理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对工程中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基本能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并认真追踪整改,对监理资料的整理重视程度较高,有些企业内部还建立了巡查制度。
    三是很多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争创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工地的热情很高。涌现出一批管理素质过硬的施工、监理队伍和质量上乘、安全管理严格到位的工程项目。威海建设集团、鸿安建筑集团和市建设监理公司等企业内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优良、安全管理到位、文明施工水平较高,管理和技术保证资料齐全、准确、规范。
    四是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各市、区建设局在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和使用预拌混凝土管理的通知》下发后,不断强化建设单位意识,严格质量验收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项目不断增加,工程结构质量和施工现场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城市噪声和环境污染明显减少。
    二、存在问题
    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扰乱了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损害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主要表现在:
    (一)各类经济园区、城乡结合部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违法建设现象严重。这次检查出的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的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各类开发园区和城乡结合部。部分建设项目打着招商引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幌子,逃避主管部门的监管,有的在建项目甚至未办理任何建设手续。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威海市工业园和羊亭、泊于等城乡结合部,有关政府部门为优化投资环境,鼓励投资者到园区投资兴业,边建设、边办手续,在开工手续未齐全的情况下就允许进驻园区的项目开工建设,违反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引发了工程质量没有保障、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等一系列问题,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二是个别省级开发区体制仍未从根本上理顺。2004年市政府下文要求理顺省级开发区管理体制以来,经建设、监察部门的不懈努力,取得一定成效,环翠区已理顺,文登已基本理顺,但乳山市仍存在较大问题。乳山银滩、金岭开发区设立的建设分局虽然名义上业务受乳山建设局的领导,但其业务关系仍然不顺,机构设立不完善,专业人员配备不到位,无法对所属区域的工程建设进行有效监管,带来了一系列质量、安全和违法违规问题。
    (二)招标投标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1、政府投资工程没有全部依法招标。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投资的市政公用工程没有依法实行招标投标、公开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而是由财政部门进行采购,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削弱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施工队伍的有效管理。
    2、大多数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材料设备、地基基础部分(包括土石方开挖、桩基、基坑支护和降水)和钢结构等没有纳入正常的招投标程序,议标或直接发包的现象较普遍。
    3、存在随意变更中标的项目经理和监理组织人员的问题。部分工程的项目经理和监理组织人员变更未取得建设单位同意,也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违反了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三)建设监理服务质量还存在差距。
    1、资料不规范。部分监理单位企业内部管理不严格,没有相应的培训指导制度,资料混乱,归档不规范,缺项漏项的现象较严重。宝衡监理公司监理的宇通塑料厂房,哈威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理的富康科技1、2#厂房,乳山市银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乳山银滩金孟望海花园住宅楼工程,监理机构未及时收集整理监理资料,监理档案未按照要求进行归档。
    2、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整改结果没有及时复查。部分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没有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个别监理单位对质量和安全监督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没有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大多数监理企业下发的安全方面的监理通知单都较少。
    3、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不能认真审查或审查不及时。部分监理单位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个别监理单位对上报的专项施工方案未予以及时审查和批准。
    (四)勘察设计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1、个别工程未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光威渔具1#车间工程,建设单位威海光威渔具公司未办理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开工建设,施工单位烟建集团基础桩无检测报告就进场施工。
    2、个别设计人员为两个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签字。威海新元建筑设计院参与设计的绿洲新城一期工程,该企业设计人员为参与该工程设计的烟台建筑设计院的设计文件签字。
    3、个别设计企业未按规定取费。威海城建设计院设计的现代广场住宅楼设计取费为7.5元/平方米,远远低于最低取费标准,严重扰乱了设计市场。
    (五)工程建设质量仍存在一定问题。
    1、工程实体方面存在质量缺陷。威海昌兴建筑公司施工的丽景茗都31#住宅楼,阁楼混凝土大面积漏筋、蜂窝麻面较多,砌块砌筑斜挤质量较差,存在较多通缝、透亮、干缝现象;威海京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打铁村1、2#车间,未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砂浆饱满度差,构造柱漏浆。
    2、资料整理不规范,个别工程未能提供任何资料。普遍存在分类整理及检验批填写方面的问题,如签字不全,日期漏填或与工程实际不符合等,尤其是检验批填写错误较多。乳山寨建筑安装公司、乳山市银滩建筑安装公司、乳山市金岭开发区金城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乳山银滩金孟望海花园住宅楼工程未能提供任何技术保证资料。
    3、建材产品备案资料不齐全或使用未经备案的产品。材料备案证明普遍收集不全或使用已过期的产品,尤其是砂浆填加剂及水、电、暖所用管材,生产厂家众多,多数无备案证明。
    (六)安全生产还存在薄弱环节。
    1、深基坑和边坡支护工程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报批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建设单位对深基坑和边坡支护工程没有作为主体工程的一部分,随同主体工程办理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就开始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没有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报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备案,也未经监理单位审批,造成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多。
    2、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脚手架搭设、“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和施工机械管理、文明施工等方面在中小企业,尤其是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的城乡结合部和各类工业园区存在的问题较多。滕州市建筑安装公司施工的威普能源烟囱、冷却塔,井内缺少平网防护;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机械无证操作。乳山银滩金孟望海花园住宅楼工程,乳山寨建筑安装公司和乳山市金岭开发区金城建筑工程公司均未搭设脚手架,乳山市银滩建筑安装公司脚手架未设拉结,部分立网未挂,未设立网,三家施工单位临时用电乱接乱挂,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威海宏亮建筑公司施工的富康科技1#、2#车间,脚手架拉结设置少,卸料平台与架体相连结,北侧架体横向扫地杆几乎未设;临时用电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塔吊限位不灵敏;使用规范已明确禁止的井架式物料提升机。
    3、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不健全。资料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相符,各类安全设施的验收数据不真实,还有一些安全设施未进行验收投入使用。个别企业为了应付检查,盲目编制资料,资料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相符。威海市卫生建筑安装公司施工的侨谊工业园F车间工程、浙江中宇建设集团施工的魏桥工业园项目没有建立安全管理资料。
    4、文明施工方面有待改进。主要问题是施工现场硬化不到位,现场材料堆放混乱,管理人员未佩戴工作卡,食堂、宿舍、厕所卫生状况较差。
    三、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与措施
    从这次检查可以看出,我市的建设市场还存在许多体制和管理方面的问题,整顿和规范工作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任务。下一步,我们要从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执法力度和管理力度着手,努力提高建设市场运行质量,确保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今后一段时间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全面理顺省级开发区管理体制,规范经济园区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理顺全市省级开发区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意见》(威政发〔2004〕21号),规范建设主体市场行为。进一步明确工业园工程项目的管理权限,并报请市政府对园区内工程项目建设的特殊问题进行明确,防止权限不明、责任不清带来的违法违规、推诿扯皮的问题。督促有关管理部门加强城乡结合部工程项目的管理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二)加强工程项目各环节的承发包管理。一是坚决理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体制。会同监察部门督导高区理顺体制,严肃查处违法招标的建设单位和违法参与投标的投标企业。二是严格非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凡是关系到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不分投资渠道,都坚持进行公开招标。三是搞好工程各分部分项的承发包管理。涉及工程项目的各类发包,包括土石方、土建、钢结构、装饰装修、消防空调安装和绿化工程施工,地质勘察、建设监理和设备、建筑材料采购,无论建设单位直接发包,还是总承包单位进行分包,都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该招标的必须招标,规模较小、依法可以不招标的项目,也必须先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发包,一律要将其承发包纳入主管部门管理范围之内,控制好招标的规模和承包单位的素质。
    (三)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小区配套设施工程管理。针对目前市政基础设施和小区配套设施工程管理相对薄弱的问题,贯彻落实好市建委《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的意见》,加快出台《关于规范居住小区公用设施施工图设计的规定》,确保市政基础设施、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生产和投资效益。
    (四)进一步加大对外地进威企业的管理力度。研究出台加强外地进威企业的管理规定,对外地进威企业的资格及应该具备的条件、应遵守的规定作进一步的明确。对外地进威企业未办理进威备案手续或未有效履行投标承诺的要坚决清除出我市建筑市场。
    (五)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尽快出台《威海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建筑队伍、工程监理等各类要素的管理,将标准化活动贯穿于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始终,促进全市建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行业监管和产业发展水平。
    (六)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搞好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等一系列新的控制制度,以省建设厅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目标,深入开展好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施工用电等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活动,把安全生产抓紧抓好。
    (七)切实加强深基坑施工和边坡支护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好市建委《关于加强深基坑和边坡支护施工安全管理的意见》,将基坑和边坡支护等附属工程作为主体工程的一部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图纸审查、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制度。
    (八)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建筑劳务企业和劳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岗位技能教育。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功能,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建筑劳务企业的整体素质。
    (九)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和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贯彻落实好《威海市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和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
各有关责任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12月15日前(停止招投标资格的企业于3月1日前)通过各市(区)建设局报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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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通报表扬情况汇总
    2、处罚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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