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建设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行为,有效约束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在岗的现象,维护招标投标工作的严肃性,经研究决定对威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实行执业手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威海市所有建筑、市政、园林等企业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外地进威企业的项目经理。
二、使用目的
本手册为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在拟定由该项目经理承担该投标工程时向建设单位和投标管理部门审查时使用并做为主管部门施工现场检查的依据之一。
工程中标后项目经理持本手册和中标通知书到招投标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工程验收合格后持本手册和竣工验收报告到招投标管理部门办理撤出手续。
三、申请方法
由企业提供项目经理花名册并提供如下资料:本人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设执业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寸彩照一张。
四、各市、区建设局于4月20日前把手册数量统计好到市建委工程科领取手册,企业填好审查合格后于5月20日前到市建委统一盖章,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
附件:《威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执业手册》
二○○七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