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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传达提纲

发布文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07 浏览次数:5931次
    3月7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夏耕副省长给会议致信,杨焕彩厅长、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管司曾宪新副司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各市签订了2012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承诺责任书。
    夏耕副省长在致信中指出,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一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强化保障房和农房建设,完善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实现了惠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希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质量兴省、安全发展战略,按照“统筹兼顾、属地管理,突出预防、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创新方式,强化监管,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杨厅长回顾总结了去年的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杨厅长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质量第一、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质量兴业、安全发展战略,坚持速度、效益与质量、安全的有机统一,坚持“统筹兼顾、属地管理,突出预防、综合治理,依靠科技、创新管理”的基本原则,以保证质量、预防事故为主攻方向,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74号)为总抓手,加快推动法制建设和文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完善、观感质量良好,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杨厅长要求,2012年要重点做好八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好省政府办公厅74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二是各地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快配套政策建设,尽快形成规范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体系。三是进一步强化参建主体责任,规范市场行为,具体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建设单位第一责任人不动摇、坚持总包单位负总责不动摇、坚持勘察设计单位的先导作用不动摇、坚持监理单位的过程控制作用不动摇、坚持图审和检测制度的把关作用不动摇,四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凡是投资30万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建筑结构3层以上的工程,都必须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督范围,确保事事有人管,责任有人负。要实施网格化管理,实行分片包干、确保责任到人。实施差异化管理,分类指导,严加防范,抓两头、促中间。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要强化市场与现场的两场联动。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把现场的管理状况与市场竞争挂钩,以现场带市场,以市场促现场,努力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良好氛围。五是进一步提高行业素质。要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以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为依托、以市场主体为推广应用终端,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质量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广大建设类企业,要积极寻求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的校企联合,加快培养质量安全管理专业人才和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关键岗位的教育培训。要把农民工培训作为保障质量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和工友创业行动。施工企业要广泛开展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活动,以质量安全知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现场培训。要采取师傅带徒弟、工学交替等方式,重点培训对质量安全有直接影响的工种,突出培训农民工骨干,提高一人、带动一批、促进一片,推动农民工加快向产业技术工人转变。六是进一步深化专项活动。要继续把通病治理作为实体监督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广先进城市和示范工程好的做法,监督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确保这项民心工程更加深入民心、深得民心。要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每个季度要结合季节特点,部署开展一次重点行动。要认真研究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班组、进现场活动。要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违背建设程序、规避监管、转包违法分包、违反强制性标准等影响到工程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要深化“安全月”和“质量月”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质量、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尽快实现市场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要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落实优质优价政策,鼓励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工程,争创“鲁班奖”、“泰山杯”、“市政金杯”、“安全文明工地”等奖项。七是突出抓好保障房和村镇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调整充实监督力量,指派得力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实行重点监控。对已建成交工的保障房,要全面落实分户验收制度,对竣工验收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存在明显缺陷,以及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要严格执行永久性标识牌制度,落实参建主体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要把限额以上的村镇工程纳入监管范围,统筹安排监管力量,把有限的监管资源向一线倾斜,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切实避免“小工程、大事故”。八是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要组织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去年年底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贯彻落实意见。要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提高外墙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和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和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施工现场和建筑保温材料的监督管理。各类节能保温工程,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和保护层。既有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
    杨厅长最后强调,质量安全是一把手工程。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分管负责同志要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深入基层,调度情况,组织检查,解决问题。各职能部门、监督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齐抓共管,严格把关,努力开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