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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指南

发布文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10 浏览次数:7409次

    一.办理事项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办理依据
    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省建管局《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方案》。
    三.申请条件
    (一)新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
    1.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1.需要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准延期之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之内)复印件;④建筑施工企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3)《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七条(三)~(五)、(七)~(十三)项规定的有关文件、资料;
    2.不需要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提交上述第1、2项材料。
    四.审核程序
    (一)企业申请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审批管理系统用户名;
    (二)企业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后,在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上填报申报信息;
    (三)企业准备书面申报资料。申报资料详见:威海市建筑业网(http://www.whjzy.com)→办事指南→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说明;
    (四)市建管处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市建管处7个工作日内到企业现场实地查看(查看企业办公场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情况,审查有关票据原件,抽查部分施工现场);
    (六)市建管处在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审批管理系统对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七)市建管处将合格的企业申报资料上报省建管局质量安全处;
    (八)企业申报资料通过最终审查合格后,由省建管局发颁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光明路147号建管处施工科411室
    电话:5286750
    六、审核机构
    威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施工科)
    七、办理时间
    7个工作日
    八、发证窗口:市行政审批中心建管处36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