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项目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缴纳、划支、清退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
三、办理范围
市直属管辖区域内的所有在建工程(不含诚信企业、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四、办理程序
(一)建设单位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审批程序:
1.在办理招标申请前,到指定银行一次缴清保障金;
2.建设单位办理招标申请时,提交《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管理的承诺》;
3.工程合同履行完毕后,凭综合验收报告申请清退。经审查,未发生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问题的,予以清退。
(二)总承包单位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基本程序:
1.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到指定银行一次缴清保障金,并提交《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管理的承诺》。
2.工程合同履行完毕后,凭主体竣工验收报告申请清退。经核实,未发生拖欠工资的,予以清退。
五、相关材料
(一)、建设单位应提供资料
1、工程合同履行完毕证明;
2、总承包单位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证明。
(二)、总承包单位申请清退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合同履行完毕证明;
2、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3、工资发放表;
4、工程量考核、签证记录。
六、办理时间:
5个工作日
七、受理窗口:市行政审批中心建管处36号窗口
八、联系方式:5892215
九、审核机构
威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农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