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
注册备案登记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市住建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建筑起重机械注册备案登记管理,统一规范全市建筑起重机械注册备案登记工作程序,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注册备案登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注册备案登记的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篮)。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起重机械注册备案登记资料。
(二)现场核验建筑起重机械状态是否与注册资料说明一致,是否满足注册备案登记的要求。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自通知之日起,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已注册备案登记的建筑起重机械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注册编号进行登记的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自查报告于7月5日前报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二)督导检查阶段。市住建局7月9日起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区市的注册登记工作进行检查。
(三)问题汇总阶段。汇总专项检查情况,各区市第一阶段未发现及没有按期整改存在问题的产权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全市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近期在全国发生并通报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事故占比较大,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摸底,了解建筑起重机械运行的实际状况,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立即整改解决,确保我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
联 系 人:刘志鹏
联系电话:5226381
联系邮箱:whszjjjgc@wh.shandong.cn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6日
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注册备案登记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