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

2018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文号:威建管字【2018】-3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9 浏览次数:2725次

各区市建管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意识,促进我市建筑业稳步健康发展,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组织开展了2018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确定的监督内容、检查标准和执法要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全市范围47个在建工程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的基本建设手续、总包负责制、项目班子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隐患的15个责任单位和2个责任人,依据《威海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档案记录标准》等相关规定给予扣分处理,并现场下达了《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扣分单》;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15家施工单位和1家监理单位进行了约谈;对涉嫌违法违规的23个工程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了《执法建议书》,要求各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做好督促整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区市建管部门

    通过检查发现,各区市建管部门在建筑市场监管方面,能够结合自身条件,建立执法体系,制定监管责任目标,落实日常监管计划,履行建设工程监管职责。乳山市建管部门在加强建筑市场行为日常检查的同时,结合乳山市住建局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进一步提升执法力量,做到市场监管全覆盖。荣成市、经技区建管部门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落实,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基本实现了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的全覆盖。

    由于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造成部分区市建管部门在建筑市场行为监管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执法资源需进一步整合。部分区市建管部门在执法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没有注重整合内部执法资源、理顺执法体制;没有制定建筑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责任不明确,工作开展不全面不系统,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市场行为检查频次、覆盖范围不能达到日常管理工作要求。

    2.工作力度、处罚措施不到位。个别区市建管部门执法监督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深度不够,工作态度不认真不仔细,没有抓住问题重点。对重复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仅是下达整改通知书,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没有按照职责和权限采取进一步措施予以处理。

    3.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区市建管部门没有建立完整的日常工作档案,原始资料收集不齐全不完整,没有完整的执法过程记录,无法反映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履职尽责不到位。

    (二)建设(开发)单位

    1.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依然突出。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存在施工手续不齐全,未办理质量、安全报监和施工许可手续开工建设的情况。个别项目存在开工手续办理滞后现象。

    2.施工总承包负责制落实不到位。建设(开发)单位违法发包工程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的杜绝。主要是桩基施工及门窗、消防安装等专业承包项被建设(开发)单位肢解发包较多。

    3.承发包双方法律意识不强。检查中发现多个项目存在甲乙双方签订“阴阳合同”“三方协议”的情况。建设单位变相指定分包单位、暗箱操作不合理压低工程造价、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等现象较普遍。由于做法较隐秘,使责任认定工作难度较大。

    (三)施工单位

    1.分项工程违法转包。检查发现个别专业承包单位没有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成立项目管理班子,施工现场无人参与管理工作,存在专业承包项违法转包的现象。

    2.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部分施工单位未按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配备项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员,工程项目没有完整的管理组织机构,分工不明确,责任不清楚。在岗履职率低,个别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无人在岗履职,项目管理处于失控的状态。

    3.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个别项目的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履职,现场管理工作由他人代为履行,对项目情况不了解、不掌握,给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带来极大隐患。部分项目未办理变更手续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甚至有项目经理兼任两个工程项目负责人。

    4.企业人员管理工作不到位。部分工程项目现场人员管理混乱、人证不符、无证上岗(过期未延期)、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人员更换未办理变更手续等情况较为普遍。

    5.资料整理、档案管理是弱项。部分工程项目原始资料收集不齐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不规范、不标准。个别项目存在资料签字代签、漏签的情况,无法有效反应日常生产、管理等情况。

    (四)监理单位

    1.项目人员配备不满足最低配岗要求。部分监理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配备监理人员,有的项目现场只有一名监理人员在岗履职,不能满足工程规模需要。个别项目存在人员变更无手续、上岗证过期在岗履职的情况,甚至有的项目使用无证无资格人员从事监理工作,无法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2.项目管理上存在问题。少数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资料签字代签、漏签,审核随意,无明确且有针对性的结论意见,对整个施工过程缺乏有效监管。个别项目总监履职不到位,监理规划的编制以及监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存在制式化现象,缺乏针对性,不能为项目管理提供有效的管理措施。

    三、下一步要求

    (一)认真总结,抓好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对照要求,逐条整改。同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避免老生常谈、问题常在、只说不改现象存在。从根本上找出问题发生的原因,杜绝同一问题在同一单位再次发生。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按工作要求督促问题单位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确保各受检工程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对于涉及行政处罚的,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启动处罚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情况和相关资料要于7月20日前报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及不良行为记录的,自通报发布之日起公示七天。公示期过后相关记录信息将录入信用档案。

    (二)加强宣传,全面落实市场各方主体责任。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建立,大力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承发包行为,保障项目依法开工建设。

    (三)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在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区市,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切实纳入议事日程,理顺完善执法机制体制,充分整合现有执法资源,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完善月报制度。对建筑市场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要组织专题调研,积极探索和研究对策,推进建筑市场监管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附件:2018年上半年建筑工程市场行为检查情况汇总表

    

2018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情况通报附件.docx

    2018年6月29日